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债权人的行为使质押物价值减少怎么办?

分类:从业心得    时间:(2014-12-10 03:43)     点击:184

  

  有两种情况:

  1、质权人(债权人)因保管不善已经使质押财产毁损的,质权人应该承担赔偿责任;

  2、质权人(债权人)的行为可能导致质押财产毁损的,出质人可以要求质权人将质押财产提存,或者要求提前清偿债务并返还质押财产。

  相关法律可参考:

 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》第二百一十五条 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;因保管不善致使质押财产毁损、灭失的,应当承担赔偿责任。

  质权人的行为可能使质押财产毁损、灭失的,出质人可以要求质权人将质押财产提存,或者要求提前清偿债务并返还质押财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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